将上述两点综合分析Analysis:
1、B2B、B2C原本有照,只是网络化罢了。我们来看工商的主要职责,考核资格、发照而已。至于网络化的税收控制,后文形容。
C2C网店,顾名思义,乃是customer to customer,本质上乃是跳蚤市场---我家旧货,不用No了变卖换零用钱。
2、没照的只有C2C,本次所谓新规所涉及的其实只有C2C这一种。自然Of course,在淘宝上,也有无数盈利性的C2C网店,混在此中,难辨真伪。我们来用网络的模式分析Analysis一下网店新规的荒诞性:
C2C市场,店家不足为奇,成所谓长尾分布Distribution。
我们不说那些专家所说的困难:学生、失业Unemployment人员身份住所难以确定。满意客户的长尾需求。而万能的淘宝满意了我作为极细分市场的小众需求。何谓长尾?就如我半个月前想起10年前读诗,买不到卞之琳的《雕虫纪历》、《十年诗草》。长尾从理论上说,累计起来,总额惊人,基本达到主流市场的规模规模。
我们可以探究工商管理ManagementC2C网店的主要工作Work:
是否盈利性质?地区统领权怎样界定?
OK,看似简单Simple,数量能用长尾理论形容以后,只有一个词:灾难!我们将用数以十万记的人员去收回数以万记的微薄的费用Costs。但是,组成长Growth尾的众多的店家,管理Management难度也切合长尾分布Distribution。大概,为了保卫荒诞的规则RulesLegalLegal的尊严,将万能的淘宝之类封闭了事。而那*个市场的工商税务模式,除了低成本Costs以外,跟传统市场其实没有什么区别。
回来看C2C市场的繁荣能带来什么?政府应该做什么事情Thing?
我说过,淘宝已然万能,我感激Thanks马云的除了满意我看来特别古怪的购买需求,我们应感激Thanks淘宝对百姓举行了一次网络意识的大遍及!当50%以上的百姓明白网络购物的时间,一个崭新的市场将诞生!国家将得以用以千为计的公事员收回动辄以千万以亿记的B2B、B2C市场带来的税收。
记得柏杨的史书里面Inside记录某位将军,打仗的时间发现路过的某地盛产梨,他以为带回去Go back能卖好价格Prices,于是苛捐杂税。网店新规,与此相似。拖了几十车梨子的部队自然不方便Inconvenience机动,于是该将军全军淹没。一粒芝麻,看似特别香。但是,有IQ的人肯定不会放弃又大又甜的西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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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闻网店新规暂缓,仔细探讨了一下,发现所谓网店新规,乃是完完全全的一个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事情Thing!网店,捡了芝麻,丢了西瓜,,,站长,网站,网站推广,赚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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